团体标准|首部全国性“直播带货”标准出台(附标准原文下载)

团体标准|首部全国性“直播带货”标准出台(附标准原文下载)

中国商业联合会近期发布通知,要求由该会下属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牵头起草制定《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和《网络购物诚信服务体系评价指南》等两项标准,以下是标准征求意见和通知内容。

根据中国商业联合会文件要求,中国商业联合会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起草制定了直播购物行业团体标准《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规范》)。这是行业内首部全国性标准,将于7月发布执行。

《规范》规定了视频直播购物经营的范围、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从业人员、商品质量、运营管理、服务、监督管理等要求,适用于商贸流通行业内视频直播购物经营等管理。

其中,网络视频直播,是指一种新兴的网络社交方式,可以同一时间透过网络系统在不同的交流平台观看影片或表演。直播带货,是指明星、网红、社会名人或公众人物对某一商品有意无意助销。对于社交媒体视频直播购物出镜者,应遵守:年龄不得低于10周岁;取得相关机构核准;具有相关专业资质;经过专业培训;必须进行过消费体验,不得为其未使用过的商品或者未接受过的服务作推荐、证明;严格遵守广告法有关规定。

关注公众号“艺术经济”,下载标准原文。

《视频直播购物运营和服务基本规范(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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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经济”是李可染画院·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李可染画院是由文化和旅游部管理、在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备案的国家级画院,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是由李可染画院批准成立的科研及教学单位。

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是在我国文化艺术经济快速崛起、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需求不断提升的宏观背景下,由李可染画院与艺术经济界的研究、实践专家及机构共同发起成立。研究院的总体目标为:围绕国家文化创新战略和文化产业大发展战略,建成中国艺术经济的思想库、信息库、人才库及产品库,建成融科学研究、人才培养、咨询服务为一体的新型国家级艺术经济产学研高地,促进中国艺术经济健康、快速、长久地造福社会。

中国艺术经济研究院采取“小机构、大协作”的方式,整合艺术商业、艺术市场、艺术产业、艺术金融、艺术科技等业态的学术资源及产业资源,开展艺术经济的学科体系建设,并针对艺术经济的不同业态,建设多元化的研究机构,开展专业化的咨询服务与课题研究,进行多渠道的行业教育培训与国际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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