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6日,受国务院委托,文化和旅游部部长雒树刚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简称《报告》)。
雒树刚说,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无论是对内满足人民需求还是对外扩大文化影响力,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雒树刚指出,针对文化产业发展存在的高质量文化供给不足、产业发展不平衡、文化企业实力偏弱、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等突出问题,相关部门将从九方面着力,推动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以下是《报告》全文。
国务院关于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的报告
文化和旅游部部长 雒树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受国务院委托,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把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任务,作出了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习近平总书记就发展文化产业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强调要推动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推动各类文化市场主体发展壮大,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以高质量文化供给增强人们的文化获得感、幸福感。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明确了文化产业的发展方向、目标任务和主要着力点,为我们的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李克强总理也多次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文化产业发展相关议题,作出指示批示。下面,我从三个方面进行汇报。
文化产业同公益性文化事业相对应,是指以文化为核心内容而进行的创作、生产、传播、展示文化产品和提供文化服务的经营性活动,涵盖文化艺术、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网络文化等领域,涉及中央宣传部(国家新闻出版署、国家电影局)、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等职能部门。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在内容上有交叉,在工作上有融合,但不完全重叠,目前在统计上也是分开的。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整体经济实力迅速增强,国际影响力明显扩大,我国文化产业迎来了加快发展的黄金期。宣传文化部门会同发展改革、财政、商务、金融、科技、自然资源等部门抢抓机遇,出台了一系列举措,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我国文化产业总量规模稳步增长,产业结构逐步优化升级,市场主体持续发展壮大,文化产品和服务更加优质丰富,人民群众文化消费日趋活跃,重点文化产业门类均呈现良好发展势头,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上升,已经成为经济增长的新动能和新引擎,在促进国民经济转型升级和提质增效、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满足人民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巩固和坚定文化自信、增强中华文化影响力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有关部门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做法有:
一是把握正确方向。文化产业不同于一般产业,它具有意识形态和产业双重属性。宣传文化部门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的工作机制和工作格局,通过市场准入、资格认定、加强监管等方式,引导和推动文化企业自觉肩负起社会责任,重视市场机制、市场需求,但不搞唯票房、唯发行量、唯收视率、唯流量。制定实施了《关于推动国有文化企业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的指导意见》,完善党委领导与法人治理结构相结合的领导体制。健全管人管事管资产管导向相统一的国有文化资产监管机制。
二是加强规划引导。2009年8月,国务院印发《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将文化产业培育成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党的十八大明确文化产业要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国家“十三五”时期文化发展改革规划纲要》强调,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数字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产业发展的新业态,已纳入《“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每年政府工作报告都将发展文化产业作为一项重点工作进行部署。全国绝大多数省(区、市)发布了专项规划,推动文化产业健康发展。
三是释放政策红利。宣传文化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多项优惠政策,从财政、税收、科技、金融、土地、消费引领等方面持续为文化产业发展释放政策红利。中央和有条件的地方设立了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金额超过600亿元。2013年至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75亿元,支持项目超过4000个。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探索市场化运营模式,设立中国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二期。全国20多个省(区、市)设立由省级财政出资或宣传文化单位发起、市场化运营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或引导基金。此外,宣传文化部门还推动出台了电影、电视剧、戏曲、出版、动漫等方面的专项配套政策。
四是增强企业活力。文化企业是现代文化产业体系的核心。宣传文化部门深入推进文化领域“放管服”改革,全面实施“先照后证”,大幅削减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程序,提高营商便利度。积极推进国有文化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建立健全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降低文化市场准入门槛,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鼓励民营资本参与国有文化企业改制,支持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加快发展。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推动文化企业以资本为纽带,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并购重组,打造主业突出、产业链完整、核心竞争力强的文化企业集团。鼓励支持文化企业采取多种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实现社会资本、金融工具和文化资源有效对接。
五是推动融合发展。积极推动文化产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在融合中优化结构、提质增效。比如,推动旅游演艺蓬勃发展,专业化、品牌化、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形成了主题公园演出、实景演出、剧场演出等主要形态。积极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实施国家文化科技创新工程,发布《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开展示范基地认定和规范优化工作。文化和金融融合迈出新步伐,不断加大金融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力度,推动符合条件的文化企业上市融资,推进文化和金融合作示范区创建。促进创意设计服务与制造、建筑、信息、农业、体育、健康等产业深度融合,拓展了文化产业发展空间。
六是强化市场监管。建立全国文化市场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健全“扫黄打非”体制机制,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逐步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机制。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推进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旅游领域市场执法队伍整合。对泛娱乐化、影视业高片酬、阴阳合同和偷逃税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积极开展网络空间治理,加强网络内容建设管理和新技术新应用安全评估,推动互联网企业履行主体责任,推动网络空间日渐清朗。不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完善侵权查处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各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共出动执法人员5485万余人次,检查经营单位2323万余家次,受理核查举报11.4万余件,有力改善了文化产业发展环境。
七是扩大中华文化影响力。统筹国际国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培育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外向型文化企业、文化品牌,扩大市场份额和国际影响力。大力推动文化贸易,认定首批13家国家文化出口基地,推动国产优秀文化产品进入海外主流市场,影响主流人群,有力展示中国国家形象。每年举办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开展文化产业领域国际交流合作,搭建文化产品和服务走出去平台。
八是规范文化产业统计。统计部门会同宣传文化部门积极推动文化产业统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2012年和2018年,国家统计局对文化产业统计标准进行了两次修订,不断推动有关统计标准更加符合我国国情和文化产业发展实际,对文化产业发展状况的统计监测和分析研判水平不断提高,为制定产业规划和产业政策提供了决策依据。针对少数地方存在的概念表述不严谨、统计范围不规范等现象,国家统计局还印发通知,明确要求规范文化产业统计工作,不宜简单以新概念代替文化产业概念、自行扩大统计口径。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推动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举措发挥了重大作用,文化产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
一是文化产品供给质量和数量大幅提升。文化精品特别是主旋律作品日益丰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平“语”近人——习近平总书记用典》《梁家河》等政治类读物,以及《改革开放全景录》《红海行动》《流浪地球》《换了人间》、“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文艺晚会”等一批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英雄的精品力作引起强烈反响。2015年至2017年,舞台艺术创作共推出原创首演剧目4499部,全国艺术表演团体演出场次从210.8万场增加到293.6万场。2012年至2018年,图书出版从41.4万种增至51.9万种,期刊出版总品种数由9867种增长到10139种,故事影片创作生产平均每年超过700部。2018年电影产量超过1000部,票房达609亿元,制作完成并获得发行许可的电视剧共323部13726集、电视动画片共241部8.6万分钟。我国已成为世界图书出版、电视剧制播、电影银幕数第一大国,电影市场规模稳居全球第二。文化企业数量不断增长、供给能力迅速提升,截至2018年底,全国文化企业共309.28万户,占全部企业数量的8.9%;2018年,全国新登记文化企业52.21万户,同比增长6.9%。
二是文化产业向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目标迈进。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34722亿元,占GDP的比重为4.23%,比上年增长12.8%(按现价计算);增加值过千亿元的省(区、市)已有13个,其中,广东、江苏、浙江、山东等省超过300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的省市有4个,分别是北京(9.64%)、上海(6.79%)、浙江(6.19%)和广东(5.37%)。文化产业已经成为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推动新旧动能转换的一支重要力量。
三是文化产业服务民生的作用凸显。2017年,全国文化产业从业人员达到2138万人,较2004年的873.26万人增加了1.45倍。文化和旅游部门鼓励贫困地区依托特色文化资源发展特色文化产业,支持建设了一批具有富民效应和示范效应的文化产业集聚区和特色文化产业项目。例如,贵州实施文化产业扶贫“千村计划”,鼓励建设一批非遗保护性生产基地和体验展示街区,推动传统手工艺标准化、规模化和市场化。
四是文化走出去取得积极进展。《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以24个语种、28个版本在全球160多个国家发行660万册,中国理念、中国制度、中国方案得到越来越多国家和地区的理解和认可。2018年,我国文化产品和服务进出口总额达1370.1亿美元,同比增长8.3%。2012年至2017年,全国版权输出从9365项增长到13816项,增长47.5%,版权输出与引进的比例从1:1.9提高到1:1.3。2018年,中国自主研发网络游戏海外市场销售95.9亿美元,同比增长15.8%。
尽管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也要看到,我国文化产业仍然处于起步阶段,无论是规模总量还是质量效益,无论是对内满足人民需求还是对外扩大文化影响力,都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一是高质量文化供给不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国文化供给已经不是缺不缺、够不够的问题,而是好不好、精不精的问题。目前文化产业生产结构与市场需求结构不适应,低端供给过剩与中高端供给不足并存,文化产品有数量、缺质量,有“高原”缺“高峰”,传播当代中国价值观念、体现中华文化精神、反映中国人审美追求的精品力作还比较少,还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抑制了文化消费。有文化特色的现代企业制度尚未完全建立,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平衡难度较大,有的企业甚至一味迎合市场、制造文化垃圾,亟需从法律法规和政策上为高质量文化供给主体提供坚定支持,不断优化供给结构。
二是产业发展不平衡。与美国、韩国等文化产业发达国家相比,我国文化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及影响存在差距。区域发展不平衡问题仍然突出,西部省(区、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我国文化产业还是新兴产业,发展时间较短,基础还较为薄弱,正处于从政策推动到市场驱动的动力转换过程之中,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积极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
三是文化企业实力偏弱。我国文化企业数量增长较快,但绝大多数是从业人员5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甚至是个人工作室、个体工商户,“小”和“散”的局面还没有彻底改观。与一般行业相比,文化企业在追求社会效益、承担社会责任方面要求更高、担子更重。文化企业大多是轻资产企业,高度依赖创新创意,普遍面临盈利模式不稳定、生命周期短、可持续发展难度大等突出问题。
四是创新驱动能力不足。在内容、技术、业态等方面的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的问题较为突出,原创能力还不强,内涵深刻、富有创意、形式新颖、技术先进的知名文化品牌较少。随着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部分传统文化业态、服务形态以及文化企业还不能适应科技发展和时代要求,转型比较缓慢,生存面临严峻挑战。
五是国际市场竞争力不强。相比于发达国家,我国出口文化产品和服务技术含量较低、创意能力不强,能充分体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髓、适应国外受众习惯的偏少,国际传播力、影响力还不够大,对外文化贸易在整体对外贸易中的比重偏低,核心文化产品和服务的贸易逆差仍然存在。文化企业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还较弱,在全球产业链分工中处于相对弱势地位,不利于讲好中国故事、增强国家文化软实力。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文化产业发展也进入新时代。新时代有着新期待,新形势赋予新使命。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相统一,自觉承担起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推动文化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以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新期待。
重点将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加快文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在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转方式、调结构”的背景下,全面深化改革、更好处理政府与市场关系,丰富供给主体、优化供给方式、提高供给质量,不断提升规模化集约化专业化水平,推动文化产业加速转型升级。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为抓手,增加文化供给,挖掘阐释优秀传统文化思想精髓,推进文化典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规划建设若干国家文化公园,加强珍贵遗产资源保护,传承振兴民族民间文化,推动优秀传统文化融入国民教育、道德建设、文化创造和生产生活,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元素融入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让人们在丰富的文化体验中感知传承传统、留住乡韵乡愁。
二是把创作生产优秀文化产品作为中心环节。文化产业是内容产业,创作生产文化产品应突出思想内涵,发挥其启迪思想、温润心灵、陶冶情操的功效,以优秀的文化产品传递向善向上的价值观,更好地引领社会风尚。宣传文化部门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内容为王、质量第一,坚守文化理想,发扬工匠精神,倾心倾力打造传世之作,用文化精品赢得受众、赢得市场,增强文化产业核心竞争力,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新期待。主动适应群众多样化、分众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在选题、表达、对接上下功夫,增强供给对需求变化的适应性灵活性。深入开展精品创作,完善扶持提升政策,建立健全有利于出精品的激励引导机制,组织创作一批思想性艺术性俱佳的文艺作品。鼓励依托旅游资源创作生产丰富多彩的文化产品,提升旅游的文化内涵,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业深度融合。
三是增强文化企业的市场竞争实力。文化企业一定要坚守文化使命,聚焦文化主业,以守正创新为根本要求,承担社会责任和道德责任。宣传文化等部门将着力推动产业关联度高、业务相近的国有文化企业联合重组,组建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的文化产业投资平台,推动跨所有制并购重组,对有潜力的战略性新兴文化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巩固并发展国有文化企业的内容生产优势和传播主渠道优势,发挥其对文化产业发展的主导和引领作用。创新文化生产经营机制,做强做优做大骨干文化企业,支持中小微文化企业和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鼓励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推动形成不同所有制文化企业共同发展、大中小微文化企业相互促进的文化产业格局。
四是构建规范有序的文化市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诚信守法、监管有力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努力消除地区分割和行业壁垒,培育和发展各类文化产品和要素市场,建设传输便捷、互联互通、城乡贯通、安全可控的文化传播体系,促进文化产品和人才、产权、技术、信息等文化生产要素合理流动。进一步深化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提升文化市场技术监管水平,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纠正扰乱市场行为,净化文化市场环境,维护文化市场秩序。建立文化市场诚信体系,构建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扩大对外文化贸易,推动优秀文化产品和服务拓展国际市场。
五是打造文化产业人才高地。创作是文化产业发展的源泉,人才是文化产业发展的高地。宣传文化等部门将以文化产业发展需求为导向,培养和扶持内容创作生产高端人才及相关技术人才。积极推动文化产业及相关学科专业建设,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化产业人才培养。健全符合文化产业人才特点的发现、使用、评价、流动、激励和储备机制,鼓励采取签约、项目合作、知识产权入股等多种方式集聚文化产业人才,以及多渠道引进海外优秀文化人才。
六是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文化产业发展始终同科技进步紧密相联。宣传文化等部门将加快推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提升文化产业科技支撑水平,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发展新兴文化产业,提升新型文化业态的比重。鼓励和支持科技在出版发行、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和传输、演艺娱乐、印刷复制、广告服务、会展服务等传统文化产业中的应用,推进传统文化产业内容创作、传播方式和表现手段等方面创新,促进传统文化产业转型升级;鼓励和支持培育基于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新型文化业态,发展数字创意、智慧广电、网络视听、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绿色印刷等新兴文化产业,推动与相关新兴产业相互融合。推动文化资源数字化,分类采集梳理文化遗产数据,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建设文化大数据服务体系,将中华文化元素和标识融入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以及城乡规划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制造强国、网络强国和数字中国建设。
七是促进文化资源与金融资本有效对接。加快推进符合文化产业发展需求和文化企业特点的金融产品与服务创新,积极探索文化资产管理、文化产业融资租赁、文化保险担保等金融业务创新,运用好产业投资基金、风险投资基金等金融工具,提升金融服务文化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扩大文化企业股权融资和债券融资规模,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和再融资,鼓励文化企业并购重组。积极推进文化企业无形资产评估、确权、登记、托管、流转服务,建立文化产业融资担保、保险、版权质押等投融资服务体系,完善文化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和融资信用担保体系。创新文化金融服务组织形式,建立完善文化金融中介服务体系。鼓励发展文化金融专业化机构,为文化企业提供综合性金融服务。
八是完善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政策。文化企业提供的是精神产品,社会效益优先是首要原则。与其他行业相比,文化企业在追求社会效益方面承担了更多的社会责任,财税政策对于有效引导和保障文化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坚持社会效益优先、实现可持续发展,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近些年来,国家陆续发布或延续了一系列支持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基本形成了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体系。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将根据不同阶段和时期文化产业的发展情况,结合财力状况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综合考虑、统筹安排财政资金支持文化产业,组建或改组国有文化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支持骨干文化企业并购重组,支持小微文化企业创新发展。落实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税收优惠政策。
九是完善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保障。制定文化产业促进法是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的一项重要任务,也被列为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类立法项目。2015年以来,在中宣部、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精心指导下,文化和旅游部牵头开展文化产业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形成了各方基本认可、比较成熟的草案。草案聚焦“促进什么”“怎么促进”两个核心问题,围绕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关键环节和核心要素,确定在创作生产、文化企业、文化市场3个环节发力,在人才、科技、金融财税等方面予以扶持保障,努力解决前面提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我们正在全力对草案进行修改完善,争取尽快按程序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著作权法第三次修订草案已经基本成熟,计划于今年由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时,我们将抓好电影产业促进法等法律的实施,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的立改废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营造有利于文化产业发展的法治环境。
委员长,各位副委员长、秘书长,各位委员,长期以来,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不断推动文化立法、完善文化法治保障。此次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门听取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汇报,充分体现了对文化产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恳请继续关注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多开展相关调研,多组织督促检查,多提出宝贵意见,指导国务院和各有关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做好文化产业发展工作。我们将全面落实审议意见,进一步改进工作,努力推动我国文化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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